长安公证处公证遗嘱中心于成立

2017年6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副处长、公证协会秘书长任宇平,长安公证处副主任蒋笃恒,北京青年报资深政法记者刘晓玲作为特邀嘉宾,做客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与主持人丹青一起围绕长安公证遗嘱中心相关问题,普及介绍遗嘱公证法律知识,引导社会群众尤其是老年朋友正确对待遗嘱问题,劝导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展示长安公证人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家国天下的公证情怀。

栏目名称: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直播访谈

主 持 人:丹青

嘉 宾:任宇平 蒋笃恒 刘晓玲

时 间:2017年6月20日

(主持人、嘉宾商讨节目录制)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新闻广播正在直播的警法在线,我是丹青。今天节目我们将重点关注遗嘱公证的法律话题。北京市司法局日前举办了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记者从活动现场了解到,为解决老年人在办理遗嘱公证的难题,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成立了专门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服务的长安公证遗嘱中心。这个中心不仅是北京市第一家,也是全国第一个公证遗嘱中心。

市司法局还向社会公布了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有全市25家公证处免费为年满70周岁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这一项。据长安公证处统计,今年5月份长安公证遗嘱中心办理的160多件遗嘱公证中,80岁以上老人占39%,70岁以上的老人占了90%以上。

下面,有请任宇平副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北京市司法局近期公布的16项便民利民措施情况。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副处长、北京市公证协会秘书长任宇平)

任宇平:北京市司法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民生需求、方便群众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次性推出了16项完善首都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举措,几乎涵盖了司法局所有的行政职能。这16项举措是:

1.开通网上申请办理公证服务。在13家公证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办理部分公证事项的基础上,年底前全市25家公证机构全部开通网上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服务。

2.帮助调查核实公证证明材料。自6月10日起,对申请办理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四类公证事项,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由公证机构帮助当事人调查核实。

3.减免办理公证费用。自6月10日起,对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免收公证费用。

4.增加公证处办证室,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继在通州区设立公证处办证室之后,年底前在海淀、昌平地区,再设立1至2家公证处办证室,满足当地群众公证服务需求。

5.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6.缩短法律援助审查期限。

7.实现全市16个区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8.提供律师信息移动查询服务。

9.建立市、区两级律师协会市民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10.全面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11.优化司法鉴定便民服务。

12.为全市司法考试考生提供全程化、网络化、自主化、便利化服务。实

13.为疏解整治区域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十14.提供诉前矛盾纠纷调解免费服务。

15.全面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视频帮教系统。

16.开通“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更多详细的内容,大家也可以通过“京司观澜”了解到。

主持人:蒋主任,如果到长安公证遗嘱中心办理遗嘱公证,一般需要什么程序?

蒋笃恒:长安公证遗嘱中心是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设立的业务部门,我们现在主要采用网络的方式受理,需要办遗嘱的人或者他的亲属先进行预约。预约方式:进入我们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官网,页面上有“遗嘱公证申请”这个栏目,点击进去,根据它的提示注册、填写相应资料。提交以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跟申请人联系,预约时间,遗嘱申请人根据公证人员通知的时间到公证处办理正式的受理、签字手续。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副主任、长安遗嘱中心主任蒋笃恒)

目前中心对做遗嘱要求的材料比较简便。比如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相应的权属证明就可以。程序上完全按照司法部和北京司法局便民利民方面的要求来做。在效率上,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腿。根据我们的统计数据,长安公证遗嘱中心成立以来,80%以上的老人可以做到到公证处一次就把遗嘱公证给办完。

主持人:长安公证遗嘱中心确实做到了便民利民,而且对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全部免费。您能和广大听众朋友说一下长安公证处的地址、电话和网址吗?

蒋笃恒:好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也就是东二环东四十条的东南角。咨询电话是65543888转8805,网址在百度上搜索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就会显示我们的官网。

主持人:老人来办理遗嘱公证,有没有会被拒绝受理的情况?

蒋笃恒:主要考察立遗嘱人的头脑是否清楚,有表达不清、记忆不清、陈述矛盾的情况,情节严重,公证人员就会拒绝受理。不是以立遗嘱人的年龄来判断的,我们碰到过很多老人家八九十岁了,但是头脑很清楚,都可以很顺利地办理了公证。

主持人:办理遗嘱公证是否要开精神状态证明?

蒋笃恒:因为遗嘱公证的风险较大,前些年,很多公证处为了规避风险,对超过70岁的老人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精神状况证明,从去年开始,司法部要求简化手续,便民利民,我们北京公证行业大部分都取消了这个要求,由公证员根据自己与当事人交流的情况,判断他的行为能力。我们长安公证遗嘱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的规定,不要求开这类证明。

主持人:请问刘记者,当时你采访了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第七届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以及长安遗嘱服务中心,感受如何?

刘晓玲: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最近几年每年都有,而且每年都会推出一些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但就今年来说,感觉越来越实,就拿公证处的这四项措施来说,力度都很大,很符合社会群众的实际需求。

 

(北京青年报资深政法记者刘晓玲)

还有一点要提醒广大听众,全市25家公证处都可以办遗嘱公证,都可以免费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前面提到的四项便民惠民措施也都会提供,这几个方面全市都是一样的。

任宇平:我们北京市有25家公证处,每个区至少会有1家公证处。

主持人:许多老人想自己立遗嘱,自己写遗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蒋笃恒:实践中,自己手写遗嘱的情况很多,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就审判机关审理遗产案件统计的数字来看,将近50%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形式合法。比如自书遗嘱,要求亲笔书写全文,并注明年、月、日,署名;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来见证。

第二,必须头脑清楚。咱们中国人忌讳说死,很多老人在病的快不成的时候想起订立遗嘱,老人一般都是在医院里,叫来子女说我要写遗嘱,在这种情况下做公证就比较困难,嫌麻烦是一个原因,更主要的还是头脑不清楚、表达不顺畅的比例较大,常发生白跑一趟的情况。另外,有的老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做了公证,万一被法院判决无效,公证员要承担责任。所以我们建议,立遗嘱要提早一些,在自己头脑还比较清楚的时候预先立下遗嘱。

第三,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支配权的。婚姻法规定,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很多老人不知道这一点,看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就理直气壮地认为房子是自己100%的产权,这样的思想下立遗嘱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第四,遗嘱要为无能力继承人保留遗产份额。比如残疾子女,胎儿和未成年人的份额必须要在遗嘱中保留。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如果家里有这种情况的,一定要为弱势的后代考虑一下,在遗嘱中交待一下。

第五,妥善保存。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保存都是大问题,有可能丢了,或者个别子女藏起来不出示,都影响使用。公证遗嘱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公证卷宗里保存有完整的资料,利害关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查询。

 
主持人:公证遗嘱跟非公证遗嘱有什么区别?

蒋笃恒:主要是效力上的区别。公证遗嘱有严格的程序,我们要审查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身份资料、权属证明、了解婚姻状况,详细告知、制作笔录、监督签字等。经过国家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比非公证遗嘱更高,所以法律规定,当数份遗嘱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主持人:书面的遗嘱,不签字,只按手印有效吗?

蒋笃恒:以前有签字、按手印、盖图章等多种做法,问题也比较多。现在的司法实践,图章已经基本不用了,普遍要求签字,对于不识字,或者行动不便比如老人手抖的厉害、半边偏瘫等,我们公证遗嘱允许按手印,但要对无法签字的原因记录在案。对于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在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遗嘱人、见证人亲笔签字,尽量不要按手印。

主持人:如何看待遗嘱,我感觉还是观念的问题。许多人对立遗嘱有些忌讳,有的高净值人群认为我还年轻,立遗嘱离我很远,有的老人认为,我身体还好,到时候再说。我们感觉长安公证遗嘱中心的几句话说的特别好:“公证不是临终遗言,而是对人生规划的延续”“传递温情传承财富,家人和睦人生无憾”。刘记者,就你从事政法采访工作这么多年的经验,老人对遗嘱这种问题的避讳,这种传统观念,该如何来破解呢?

 
刘晓玲:就您说的那几句宣传语,我也感觉说的特别好。现在大家确实要转变一个理念,“遗嘱不是临终遗言”,我们身边有太多现实案例,家人去世以后,亲属为了遗产问题闹得形同陌路,打得不可开交,哪里还看得见亲情的存在啊,听起来挺让人寒心的。这让逝去的人走得也不踏实。

蒋笃恒:立遗嘱有两层目的,一是处理身后事,二是应对突发状况。人有旦夕祸福,已经有很多年纪较轻的人开始立遗嘱了,我们就碰到过不少,有的当事人说:我经常坐飞机出差,在飞机上有些异常状况的时候,就强烈的感觉应该预先立一份遗嘱;有的人是看到一些交通事故,感到人生无常,因此早立遗嘱。对这些人的沟通交流,他们做完遗嘱,感觉轻松了很多,万一碰到什么事,可以坦然面对。

主持人:我们都希望看到逝者安息,家人和睦,但现实中为了遗产分割闹上法庭,家人撕破脸面的有太多案例。这方面,任处长你有什么看法?

任宇平:我个人认为,遗嘱就是把个人去世以后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把它解决在生前。与其身后让家人起纷争,不如生前把这些事情解决好,这样对子女家人也是一种负责。

其实这也是一种人生态度的问题。如果有了遗嘱,百年以后,子女家人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就非常简单了。实践中,还有一种现象,就是老人没有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而是给了其他人。从而引发了一些矛盾。

刘晓玲:这种情况我认为会越来越多。我有一个朋友,他的老父亲就是想要把房产留给照顾他20多年的保姆,算是作为一种回报。但是子女们却想不通,觉得父亲怎么能把房产给一个外人呢?我认为,我们都要转变观念,血缘关系和你继承财产并不是必然的关系,老人的意愿最重要,他想给谁就给谁,他的财产他有处分权。子女们不能认为,我是你的儿女,就算没有照顾你,那也得把遗产给我。我觉得就是理念的问题,事实上,子女未必缺这套房子,但是看到房子给了外人,心里总觉不舒服。

蒋笃恒:可以从两方面看待这个问题:一是产权,或者叫所有权的含义,就是他有处分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遗产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权利。二是法律上也有一些限制,例如有配偶的,产权是共有的,不能随意处置,另外,还有夫妻忠诚义务,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也对将遗产留给外人有一定的限制。共有并不是你一半我一半这么简单,它是一个整体的法律概念。

任宇平:法治社会,应该有法治思维,法治的理念,我们刚才探讨了很多,就是说老人应该把财产、房产给谁。我认为处分权在老人,子女应该尊重老人的处分权,尊重老人的权利和意愿。如果老人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处分遗产。如果老人有遗嘱,那就必须按照遗嘱来执行,必须尊重老人的意愿。

主持人:蒋主任,你在业务办理中,遇到过因为子女不孝顺或者是其他原因,老人把房产留给子女以外的人吗。

蒋笃恒:工作中,这样的事例遇到很多,情况也很多。有的是因为子女不孝顺,或者是因为长期与子女不生活在一起;有的是因为由其他朋友、亲戚的子女来照顾,作为回报的;有的是因为子女与父母的矛盾尖锐已经不可调和等。有的老人甚至到公证处咨询,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不让自己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

主持人:最近看到一个报导,一位老人,前几年儿子儿媳车祸去世,老伴也去世,只剩下一条金毛狗陪伴老人,一伴就是9年。金毛用温柔的陪伴与忠诚,安慰着老人。如今老人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便想把自己的房子处理了,打算去世后,把卖房子的钱给金毛养老,和捐赠给动物救助机构救助其他的狗狗。老人这样的愿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吗?

蒋笃恒:国外这样的案例很多,咱们国家还没有成熟的配套措施,实践中有很多问题,比如去世后卖房子就不好操作,只能把房子给某个人,这个人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才可以卖房。但是谁来管理和监督,没有规定。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来管理,但是权利和责任怎么分配,也很难界定。

主持人:老人如果把财产捐给某个福利机构,比如说动物救助机构等在民政局登记的机构组织,从法律上说可以吗?

蒋笃恒: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可以捐赠。

主持人:有些老人有财产,没有子女,也没有行为能力,谁来替他们支配和管理财产。再过十年二十年,这样的家庭可能会更多,这种情况下这些老人该怎么办?

蒋笃恒:这样的家庭越来越多了,有些老人想和远房亲戚、朋友呀签订一个合同类的东西,由对方负责自己最后的养老问题,然后把财产留给对方。这种情况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很常见,尤其是五保户、孤寡老人,就一个宅基地房子,就和自己的侄子或者远一点的亲戚签一个遗赠抚养协议。现在在城市,会少一些,也不容易做得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新的民法总则规定了委托监护制度,老年人可以在自己头脑清楚的时候,指定监护人,或者协议确定监护人,为将来病重、没有行为能力的时候,解决监护人的问题。如果遗赠抚养协议和意定监护、委托监护相结合,就能解决照顾老人和管理财产的问题。已经有一些信托机构开始进行布局,有的养老机构也在做探索。

刘晓玲:现在意定监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前几天我接触过一个教授,他就是把自己一个学生作为自己监护人,把财产交由这个学生来管理。

丹青:时间关系,这次警法在线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感谢三位嘉宾。

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010-57119578

  010-57735816

 

QR code
加急公证| 委托公证fxy 遗嘱公证pxe  上门继承公证| 房产公证| 房产加急公证| 房产加急公证| 房产加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