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时,如果伤情影响被伤害者意思表达,为正常处理事故后续的责任认定及相应的赔偿事宜,交管部门一般会要求由受害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指定某一人(如兄弟姐妹或其他近亲属)作为受托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及其他赔偿事宜。在办理上述《授权委托书》时,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1.受害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有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代为申请,但需提供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所有到场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受害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父母需提供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公证员根据情况,酌情要求提供受害人伤情证明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委托内容仅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赔偿的沟通及赔偿金的领取,不涉及赔偿金的分配事宜。涉及赔偿金的协议及赔偿金分配事宜可以另行申请办理协议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