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的姐姐用我们父母的钱购买的一处商品房,购房时姐姐已婚,我未婚。现在想把我的产权部分赠与父母(房产证上去掉我的名字,加父母名字)
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我目前拥有的产权部分为1/2 还是1/3?
2)公证费是按房屋总面积计计算还是赠与部分面积来计算?
3)公证时需那些人到场,需带哪些证件?4)是否申请当天可操作完成? 4)周末可否申请? 谢谢!
在线回答:
您好!如您的产证上是您和您姐姐的名字,并且产证上没有注明份额所有的则您和您姐姐属于共同共有;公证费按您赠与的部分计算;公证时需要赠与人、受赠人及房产共有人一同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价格评估书等材料;当天可申请办理,我们在受理您申请后的十日内出具公证书;我们周六正常接待,接待时间是上午9点至下午4点30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