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出国需要,我想办出生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有两个问题: (1)出生证明材料只拿独生子女证可不可以?还是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都需要?(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为“有关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具体应该请哪些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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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办理上述两种公证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集体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临时居住证。如果办理出生公证的,可以提供独生子女证作为办理的申请材料,如果办理出生证公证,则应当提供出生证。关于第二个问题,比如您的人事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则由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出具,如档案是由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有关部门托管的,则由上述部门填写出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