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男朋友-有限公司实际出资方,股本上最大股东,公司目前未上市,欲将名下90%股份以代持的方式转给我-非公司股东,并享有股东权利。这种代持协议是否需要其他各个股东同意,一同签订?签订以后我应如何维护我利益?行使我权益?
回答:
售手机码字,合适有点乱。首先,从提问来看,你是待持人。作为待持人来说,一般并没有过多的权利。在待持协议中,被待持人是弱者,待持人只是一个挂名股东而已。得按照实际股东的指示行事。其次,就股份转让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明确的说是需要的,公司法里规定,股东向外转让股份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先要过其他的股东这关。最后,待持协议无需工商备案或者审批。
恩
拉完粑粑了~
补充
就效力问题,你们双方签字即生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然,最好是去做个公证,效力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