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公证书遗失了,公证处是否有备份,是否可以去要求公证处开相关证明。
答案:
有备份,可以申请查询复制,具体程序见《公证档案管理办法》,最好详询办理的公证处。
《公证程序规则》
第四十五条 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公证机构留存公证书原本(审批稿、签发稿)和一份正本归档。
(有备份,调取时,凭证件申请,也可申请加副本,效力相同,但在一定期限内)
原来的公证书遗失了,公证处是否有备份,是否可以去要求公证处开相关证明。
答案:
有备份,可以申请查询复制,具体程序见《公证档案管理办法》,最好详询办理的公证处。
《公证程序规则》
第四十五条 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公证机构留存公证书原本(审批稿、签发稿)和一份正本归档。
(有备份,调取时,凭证件申请,也可申请加副本,效力相同,但在一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