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已拿绿卡,而我们有赴美旅行的打算,他说可以回去后请公司发邀请函给我们,可能过签率会高一点。
现在他说趁着他在,去公证关系先。请问只公证他和我老公的表亲关系是不是就可以了?我和我老公的婚姻关系需要去公证吗?
去办签证之前还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回答:
婚姻关系的话,婚姻证就好了,B1B2签证不会这么严格。
顺便说一下,B1B2本身其实挺好签的,个人认为不需要太过突出和绿卡持有者的表亲关系(当然DS160还是如实填写),鉴于你老公表哥是绿卡身份,可能还会给签证官造成一种你们是“去投奔”的感觉。应当在材料中减少你们的“移民倾向”。
网上关于签B1B2材料准备的checklist特别多,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最主要的就是“一定要证明你会回国”。比如在国内的房产啊工作啊,这些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