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证具体分类
目录 目标地区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目标地区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护照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护照。 3其他提醒 申请人必须为持中国护照的中国籍公民,一般由护照颁发机关所在地或申请人户籍地公证处受理。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申请人个人两寸照片若干张(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提供)。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此项公证应注意与出生医…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有关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此项公证与出生公证同为证明出生事实,相对于出生公证而言,此项业务一般称为间接公证。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若未成年请提供申请人父母的身份。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此项公证应注意与出生公…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一般用于注销境外户籍或将死者骨灰运往境外。 2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火化证。 3其他提醒 仅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死亡予以证明。…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我国境内存活这一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属实。生存公证主要适用于申请人领取养老金。申请人退休后在其他国家(地区)生活,无法亲自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发放机构需经公证确认本人仍存活后才可发放。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需加贴申请人个人2寸照片。 3其他提醒 需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现场办理,不能…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要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簿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2所需要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其他提醒 户口簿上的信息没有实时更新的,请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更新。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2所需材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此项公证应注意与已婚公证(直接证明公证)的区分,请根据对方要求而选择办理。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结婚登记地的公证处。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辅助证明及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证书出具单位所在地。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就读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如未成年请提供父母亲身份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并由父或母代理申请公证。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证明出具单位…
目录 业务简介 所需材料 其他提醒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部分有统一制式的成绩单公证处会以证照类形式给予公证证明,未有统一制式的,则以文本相符的形式证明。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就读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如未成年请提供父母亲身份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并由父或母代理申请公证。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