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证员: 您好!以下是我的问题:
1,父母名下的1处房产,父亲过世,需要将父亲的名字从产证上去除,是否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考虑日后会将此房产出售】
2,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是否可以?
3,继承的房屋价值评估书:找哪个机构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4,房子是2011年7月买的,180万,需要多少公证费? 补充信息:一家三口,我是独生子(我放弃继承)。 谢谢!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即死者的死亡证明、被注销户籍的户口簿或户籍注销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可来我处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由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所有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表,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须继承遗产的凭证(涉及房屋的,应根据房屋的不同性质提供材料,如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所有继承人均应到场办理该公证,申请办理时我们按现在的价值为您进行评估,公证费是以该房屋中您父亲的遗产价值分段收取。
建议您在收齐材料后先来我处咨询窗口让工作人员查看材料后再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