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代办公证细分
公证具体分类
保全证据公证
房产交易公证
家庭财产类公证
现场监督公证
涉外公证
金融类公证
案例公证
其它公证事务
公证法规
公证知识
办证指南
北京公证处
常见问题
公证书范文
公证问答
疑难公证
上门公证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
关于我们
首页
公证问答
原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婚姻存续期间想更改为一个人名字,是否需要公证才能办理变更
2015-10-24 11:56
公证问答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房产证上增减夫妻名字不用办理公证,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谢谢!
上一篇:
委托父母出租房屋公证
下一篇:
卖房委托收款公证
相关新闻
关于房产委托公证是否同时涉及到遗产公证的问题
北京市房屋产权继承放弃公证书
购房公证
房贷共同还款协议类承诺公证, 如何办理?
上海夫妻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出首付,房产占有比例如何公证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
房产遗嘱公证
房产赠与公证
办理移民过程中需要我和老婆2个人的出生证明,这个怎么办理?我们大人没有出生证明的呀
家里有套安置房需要换房,向委托他人办理,我们需要带什么手续才能公证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
登录
。
联系我们
010-57119578
010-57735816
加急公证
|
委托公证
fxy
遗嘱公证
pxe
上门继承公证
|
房产公证
|
房产加急公证
|
房产加急公证
|
房产加急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