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背景: 因为租房者曾提出提前搬走但未搬,房东因此称租房者违约,拒绝退还租房押金,怎么办?
××为啥要录音?
因为我当时没有开收据哇 也没有押金条,我失误了。
现在如果我全程记录一次对话内容,并记录详细的时间,是否还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
另外,录音的话,我是自己前往,还是与公证人员一并前往?
回答一:
不需要公证,也没有办法公证,因为纠纷已经发生。公证是发生在纠纷前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比如遗嘱公证,赠与公证。
录音虽可以做为证据,但有诸多限制。譬如:
1、不能用违法手段录音,比如窃听。
2、不侵害他人利益,当然,也不能侵害国家利益。
3、录音的互动性,有问有答,且没有逻辑模糊的地方。
4、貌似录音这类现代化证据,要保留原件,不能只用拷贝作为证据。
5、还必须有其他证据的佐证。
不要带公证人员去了,最好是带民警或者居委会大妈等与当事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去。
回答二:
你这个案子是房东认为你有违约行为,不予返还押金。
他要对你存在违约行为承担证明责任。
如果他声称已经将押金交付给你,他要对交付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你已经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又有房东给你的收据为证。完全没有违约行为嘛。
很好奇你要这个录音的证明事项是什么?